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在线 > 制度管理 > 正文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1年5月27日  来源: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阅读1918次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院和二级教学系(部)在教学管理方面的职责,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实行学院、二级系(部)两级教学管理体制。
  一、实施院、二级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一)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明确教学管理职责。
  (二)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质量和效益。
  (三)强化学院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四)调动二级系(部)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五)使学院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的管理侧重于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作为决策中心的教学管理部门,应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全面负责,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党委会批准后付诸实施。教学教务处是学院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院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并为学院领导对教学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备选方案。
  学院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全院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习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更新职业教育观念。
  2.拟订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草案提交学院领导。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3.根据教育部有关专业设置规定文件精神,制定学院专业设置的总体规划,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新专业申报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4.研究与制定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院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和实施办法。
  5.制定教学改革、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7.根据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二级系(部)进行定期、分类、分项进行检查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8.制定教学考核的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对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和反馈。
  9.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各种学生学习竞赛活动,协调院级学生学习竞赛活动。
  10.制订全院的教材建设规划,做好教材建设的立项、论证和编写工作。做好全院教材征订、发放工作。组织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和院级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
  11.组织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
  12.负责全院教室、机房等公共性质教学资源的管理和调配。
  13.组织实践教学环节项目的论证和审批,对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进行宏观管理。
  14.制订考场规则和监考守则,组织管理全院性的考试,管理学生成绩。
  15.筹备和具体组织教学工作会议。
  16.制定实验室建设的整体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17.负责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调管理、检查评估工作。
  18.配合人事处制定全院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各二级系(部)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三、系(部)教学管理工作
  (一)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系(部)是在学院领导下的办学管理实体,负责系(部)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团建设等各项工作。系(部)教学管理实行系主任负责制,由系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系(部)在实施学院总体目标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运行机制、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系(部)主要工作职责
  1.逐步设置系(部)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系(教研室)等机构,并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等管理人员,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进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处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部门全年教学经费预算工作并按时上报。按学院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系(部)的教学经费和各种专项经费。积极进行创收并管好用好系(部)的各种创收经费。
  3.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系(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的方案,上报学院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完成新专业申报的基础性工作和新专业的建设工作。
  5.根据教师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的定岗工作和教师聘任工作;根据教学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做好任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好系(部)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6.做好系(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排好任课教师的课程表;根据教学质量的要求对系(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期中、期末组织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核和补考,并把考试成绩上报教学教务处;做好各门课程教材征订计划并按时上报教学教务处;、制定各专业选修课的开课计划并组织实施;处理教学中教师的停课、调课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并完成报名和考前辅导工作;统计和核准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并按时上报。
  7.制定系(部)所属各专业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系(部)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系(部)教学设备购置的计划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审批、采购。
  8.合理安排和组织好各专业的校外实习实训。
  9.组织各类等级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完成考前辅导工作。
  10.根据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教师培训的长、中、短期计划,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双师型”教师的选聘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编写教材;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学术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教研课题、科研课题、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的申报。
  12.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科技活动、文体竞赛活动、参观访问活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13.提出相关的图书采购和报刊征订建议。
  14.完成对外办班培训任务;承担对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2001-2024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鄂ICP备11009750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3747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333号 电话:027-87780730
招生咨询:027-63493095(高职)027-87520090 87003629(中职)
招生咨询QQ群:924554356
实习监督咨询电话:027-87520115(工作时间) 65527380(非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