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湖北体育职业学院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学校可作退学处理。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拟对长期离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的陈湘怡等7名中职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公示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已送达本人。若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馈。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决定,并依照规定注销学籍。
联系人:丰老师,联系电话:027-87780732
邮箱:1036429705@qq.com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6日